近年来,在互联网+浪潮冲击之下,传统供应链模式正在发生结构性的调整。除金融机构外,更多的产业集团、供应链平台等各类资金快速加入供应链金融服务中来。但是,现在的供应链金融是为整个流通环节提供资金服务,这些机构是否能持续盈利并促进供应链公司发展,不仅要紧跟着产业调整拿出具体的措施,还要关注一下几个风险点。首先,供应链企业经营水平不高。我国供应链企业主要脱胎于贸易企业,贸易企业的基因使其更注重通过商品差价获取利润,对于供应链管理重视不够。为了获得更多利润,企业通过融资加大杠杆,甚至不惜通过造假从金融机构获取资金。当价格低迷时,商品价差不足以弥补贷款利息,不得不挪用资金用于投资高收益的项目。这种经营模式,与其说是供应链业务,不如说是在商品投机。大宗商品市场风险大,一旦价格走势与预期背离,会出现巨额亏损。
第二,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金融机构由于不能介入到贸易环节中去,信息不对称,普遍采用存货监控、应收账款质押等手段防控风险。金融机构偏重于货物和应收账款,对于融资企业供应链管理能力未给以足够重视和评估。由于大宗商品流动性好、变现容易,金融机构更偏好大宗商品贸易。尽管通过定时查验库存、核对账款等手段核查信息,但是由于金融机构不能实时了解货物交割、库存、应收支付等情况,给融资企业骗取贷款留下可乘之机。
第三,没有建立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约束机制。第三方物流公司准入门槛低,竞争激烈,为了利益配合融资企业融资作假,提供虚假仓单、入库单等材料,在金融机构核验时弄虚作假。但是,对于造假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又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第三方物流公司成为融资欺诈的帮凶。
老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即供应链企业进行大宗商品投机、金融机构控制存货扩大杠杆,走不下去了,必须进行模式创新。今年10月公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84号文),以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促进产业组织方式、商业模式和政府治理方式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提出了六项重点任务,为供应链企业指明了方向,并提出要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供应链企业和金融机构应认真贯彻《指导意见》,切实改进商业模式,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
一、供应链企业应改进经营模式。应积极转变经营思路,改变商品价差的盈利模式,专心开展供应链业务,运用供应链理念与技术,推进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提升供应链服务水平和自身价值,服务实体经济。争取经过几年发展,一批优秀的供应链管理企业成长起来。
二、金融机构应改变业务模式。供应链金融的运作模式分为三种,一是商业银行为主导的供应链金融,二是以产业企业为核心、商业银行配合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三是平台化的供应链金融演化。金融企业应逐渐摒弃倚重存货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转向以专业化平台为中心的供应链金融,选择与优秀的专业平台供应链企业开展合作,参与到平台中来,通过平台的网络化结构获得更多供应链经营数据,摆脱对存货的过度依赖。金融机构通过供应链平台了解供应链运营的结构和活动情况,通过大数据分析对融资主体进行评价和评级,使造假企业无可乘之机。贷款发放后,通过供应链平台实时监控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及时动态持续的贷后管理,发现预警信号的,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这样,从微观上可以有效的防范业务风险,从宏观上又支持优秀供应链平台参与企业,有效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三、建立供应链金融信息平台。有关部门应牵头建立货物质押登记公示平台,使金融机构充分了解存货质押情况,避免多头质押、虚假单据。同时,对于出具虚假单据、多头质押的仓储企业,列入黑名单,加强对仓储企业的约束。
随着供给侧结构化调整的推进,供应链金融的需求变得多种多样,单纯的企业授信将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所以,只有在不断模式创新、风控创新的基础上,由金融机构与大数据平台结合下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才是未来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