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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同意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发债不超过150亿元

    发改委同意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发债不超过150亿元。该中心所筹资金70亿元用于投资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或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40亿元用于保障性住房、文化旅游等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4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