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宏观 > 政策 >

工信部近日发文取消两类38项证明事项

    工信部近日发文取消两类38项证明事项。第一类是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包括申请“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含试用)审批”涉及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等14项;第二类是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包括办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涉及的“消防验收证明”等24项。相关证明事项自发布之日起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