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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行业规范条件征意见 稀土企业将设最低门槛

   

4月21日,工信部就《稀土行业规范条件(2016年本)》和《稀土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生产规模方面,混合型稀土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20000吨/年(以氧化物计,下同);氟碳铈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5000吨/年;离子型稀土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500吨/年。禁止开采单一独居石矿。使用混合型稀土矿的独立冶炼分离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8000吨/年;使用氟碳铈矿的独立冶炼分离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5000吨/年;使用离子型稀土矿的独立冶炼分离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3000吨/年。以上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20%。

资源利用方面,混合型稀土矿、氟碳铈矿采矿损失率和贫化率不得超过10%,一般矿石的选矿回收率应达到75%以上,低品位、难选冶稀土矿石选矿回收率应达到65%以上,生产用水循环利用率应达到85%以上。离子型稀土矿采选综合回收率应达到75%以上,生产用水循环利用率应达到90%以上。处理混合型稀土矿和氟碳铈矿的冶炼分离项目,从稀土精矿到混合稀土,稀土总收率应大于92%,从混合稀土到单一或富集稀土化合物,稀土总收率应大于96%;处理离子型稀土矿的冶炼分离项目,从混合稀土到单一或富集稀土化合物,稀土总收率应大于94%。

  工艺及装备方面,稀土矿山开发、冶炼分离企业应选用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清洁生产工艺,推广使用《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的成熟技术。混合型稀土矿、氟碳铈矿开发应建有完备的三废处理设施,专门的废石场和尾矿库。离子型稀土矿开发应采用原地浸矿等适合资源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生产工艺,禁止采用堆浸、池浸等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生产工艺。稀土冶炼分离项目应采取清洁高效萃取分离工艺,不得采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生产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