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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用来住,不是用来炒的

   

  过去近两年的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热点城市投机炒作动能基本消退,楼市迈出回归居住属性的坚实一步,坚挺的房价出现了松动,市场非理性成交回落。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年11月,我国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持续下降,15个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3个,较上月增加1个。受到资金面压力趋紧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价换量的动力明显增强;同时二手房市场漫天要价情况也显著减少,市场成交渐趋理性。这些,都为下一步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房住不炒是根本定位。过去两年我国房地产调控取得预期成效的基本经验,就是深入落实房住不炒,即在保障合理住房需求同时,有效抑制住房投资需求,严厉打击投机炒作行为,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当前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客观上需要房地产市场能够理性应对,因城施策,分类指导。
 
  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关键是要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在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的政策框架内,城市政府居于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中心地位,既是政策实施的主体,也要切实承担落实房住不炒的责任。地方经济的稳定增长和财政健康的可持续,都离不开健康发展的房地产市场。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我国楼市稳增长的边际作用已经受到了终端需求刚性约束。若是过于看重政策措施的短期效果,而不顾中长期效应,不仅没有可能形成长效机制,而且反过来还会阻碍长效机制的建设,损害到中期经济增长,并引发市场风险过度积聚。因此,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既要鼓励城市政府因城施策,也要加强对城市政府的分类指导,更要强化对房地产政策措施效应的监测与督导,确保政策实施后房住不炒的底线不被突破。